教职工办事流程

2013年03月29日 09:33    马喜峰    点击:[]

调课、代课:由申请人填写调课、代课审批表→分院教务员签字→分院主管领导签字→教务处长签字→主管院长签字→审批单提交教务处。

领取教学用教材:由申请人填写教材领用单→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→分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→教务处长签署意见→持领用单在教材库领取。

教师监考:监考表由分院制定→教务处审批→下发给教师→教师按规定时间到集合地点领取试卷、考场登记表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→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,如发现作弊学生,应如实记载,并请巡视人员签字认定。

考试命题: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确定每学期考试课程→分院领导审批→分院下达命题通知单。

试题印刷:学籍管理员收齐试卷→报教务处审批→领取准印单→印刷试卷。

毕业设计题目选题:指导教师资格审查→上报指导教师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→题目审查→公布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供学生选择→分院平衡调剂后确定指导教师、学生及对应的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→上报教务处审批→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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